四川省产检假规定

四川省产检假规定
2018-09-18 21:17:34  阅读:4150+ 本站原创作者:责任编辑NO。邓安翔

相信对于很多在职的准妈妈来说,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国家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了,而四川又有所不同,那到底又有哪些区别?四川的产假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不要着急,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详细介绍吧。

实际上,四川可休产假福利最长可达到188(女方)+20(男方护)=208天。为什么是这样?因为根据最新修订的《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即根据计生条例女方可休158天,男方可休20天。

而这么多天的假期里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产检假也不少哦,《新劳动法》规定: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检的好处也有很多,可以发现孕妇身体的某些缺陷如果孕妇患有某些不适合怀孕的疾病,预测分娩时有无困难:通过全面系统的产前检查了解到胎儿在母体内的发育姿势和发育情况,到分娩时做到心中有数,保证安全、顺利的分娩,同时也可以了解胎儿是否发育健康。

反正国家有规定的假期,产检的好处又这么多,不如趁着假期任性一下去做个产检,连领导都不敢说什么呢(严肃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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