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开病假条的规定

医生开病假条的规定
2018-10-14 17:31:52  阅读:5107+ 作者:连凯

医生开病假条的规定

每个人吃五谷杂粮总是会生病的,生病是人一生当中不可避免的事情。作为一名公司员工,如果生病就要请假去看病,这样就会耽误一些工作。如果想要请假就需要及时出具医生开除的病假条。那么医生开病假条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依据又是怎样的呢?

医生开病假条的规定

一般医生只有三天的权利,科主任一周。院长十五天到一个月。如果是住院病人可以按照住院天数开具证明。手术后病人可以开一到六个月。

不能为拘留、收审、在逃、在狱中服刑的人员开病假。

医生可以根据病人病情开病假,如果不是住院病人,医院不会开出一个月或半年的病假,只能是三天一次或七天一次的病假。

医生开病假条的依据

没有法律规定,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章程确定。

但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动部: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本文介绍了医生开病假条的规定,也介绍了医生开病假条的依据。作为一名想要请病假的患者,最好是根据自己的病情先找医生开病假条,之后再与自己的主管领导请病假。不同公司有不同的规定,但是医生开病假条的依据和规则都是差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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