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4加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

国家医保局4加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
2019-09-24 21:30:11  阅读:9032+ 作者:责任编辑NO。魏云龙0298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张尼)记者从国家医保局得悉,24日,在国家医保局等部分指导下,参与“4+7”试点药品扩围收购的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上海展开联合招采,发生了拟中选成果。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收购悉数成功,价格都下降到不高于“4+7”试点中选价格的水平。

材料图 中新社记者 张添福 摄

本年9月1日,上海市医药会集投标收购业务管理所及其阳光收购渠道挂出《联盟区域药品会集收购文件》。

该文件提出,在国家安排药品会集收购和运用试点城市(以下简称4+7城市)及已跟进履行省份履行会集收购成果的基础上,国家安排相关区域构成联盟,依法合规展开跨区域联盟药品会集带量收购。

联盟区域包含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盟区域4+7城市在外。

各区域委派代表参与联合收购办公室,代表联盟区域公立医疗机构、部分戎行及社会办医疗机构等施行部分药品及相关服务的会集带量收购,由上海市医药会集投标收购业务管理所承当日常作业并详细施行。

9月24日,参与扩围的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上海展开联合招采,发生了拟中选成果。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收购悉数成功,价格都下降到不高于“4+7”试点中选价格的水平,大众费用担负将大幅度下降。拟中选成果公示后正式发布。

据悉,本次联盟收购共有77家企业。发生拟中选企业45家,拟中选产品60个。与联盟区域2018年最低收购价比较,拟中选价均匀降幅59%;与“4+7”试点中选价格水平比较,均匀降幅25%。

国家医保局相关部分负责人表明,“4+7”试点自本年4月1日全面落地施行以来,整体发展顺畅,大众获益,效果显著。

试点扩围坚持“国家安排、联盟收购、渠道操作”的整体思路和作业机制;坚持带量收购、招采合一、保证运用;坚持高质量规范,将经过质量一致性点评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一起,完善中选规矩,添加中选企业数量,引导企业有序竞赛,保证试点长时间安稳施行。

下一步各地将要点抓好中选成果的落地施行,保证年末前患者享受到质优价廉的中选种类。拟中选成果公示一周后正式发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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