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被原经销商法人代表实名告发增加“甜美素”一事继续发酵。12月26日,南都记者从酒鬼酒原经销商、北京来今雨轩文明传达公司法定代表人石磊处得悉,湘西州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6日向其公司送达“投诉告发不予受理奉告书”。石磊表明,将向湘西州人民政府请求复议。
湘西州商场监督管理局的奉告书显现,来今雨轩公司递送的酒鬼酒产品存在严峻质量上的问题并诈骗顾客的资料该局已收悉。经审查,该告发诉求现已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湘民终359号文书终审判决,依据《食品药品投诉告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七)项规则,该局经研究决议不予受理。“如对本奉告书决议不服,能够自收到本奉告书之日起60日内向州人民政府请求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石磊向南都记者表明,不接受这一决议,将向湘西州人民政府请求复议。“我告发的2012年500ml54度老酒鬼酒,究竟有没有被增加甜美素,商场监管部门仍是没有给我一个清晰的答复。”
湖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担任人曾向南都记者表明,该局不担任对来今雨轩公司所存约5万瓶54度老酒鬼酒进行细心的检测,已责令湘西州商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所存老酒鬼酒进行数量盘点和管控。
石磊供给的一份查验陈述数据显现,本年8月,来今雨轩公司经长沙市公证处公证将库存老酒鬼酒中的样品送至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查验中心进行细心的检测,检测成果显现,样品中含有甜美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测定值为0.344mg/kg。
12月26日上午,湖南省商场监管局官网发布近3年全省白酒抽检监测计算成果,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出产的白酒抽检监测总计64批次,悉数合格。查验项目包含甜美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此外,12月24日至12月25日,湖南省商场监管局还对长沙、株洲、湘潭商场上出售的湖南省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的30批次酒鬼酒产品做了专项抽检,均未检出甜美素(定量限0.0001g/kg),契合规范要求。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林子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