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药品带量谈判落幕 医保局局长亲述背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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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梦瑶
12月27日,安徽省医保局组织开展了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经过一天紧张的谈判,最终35个药品谈判成功,平均降幅35.16%。
安徽省医保局金维加局长全程参与了此次谈判。作为安徽省药品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的“总工程师”,他给这次谈判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破堤行动。
2019年12月24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2019年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未过一致性评价常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
仅仅3日后,也就是12月27日,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工作就正式开展。经过一天紧张的谈判,最终35个药品谈判成功,这中间还包括29个抗生素药品,6个抗肿瘤类药品,平均降幅35.16%,单品最高降幅达63.91%,打破未过评常用药价格居高不下的堤坝。
“中国医疗保险”(ID:zgylbxzzs)第一时间赴现场了解了此次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的过程,并采访了负责设计、筹备并全程参与谈判工作的“总工程师”——安徽省医保局局长金维加。
这是一次对国采的承接,也是安徽自己的探索
2018年和2019年无疑是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变革巨大的两年。在这两年中,国家医保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4+7”试点以及全国扩围,可以说成效显著,不单单是国产仿制药,部分进口原研药也纷纷降价,主动适应当前降价形势。而近日,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也正式启动,采购品种达到了33个,涉及100多家医药生产企业。
在这样的背景下,安徽省率先开展对未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试行谈判议价采购。 这既是承接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命题,也是安徽省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的一次尝试。“过评的品种质量更容易把控,由国家局统一组织谈判,但过评的品种毕竟数量不多,大量未过评的品种也有采购需求,所以就可以放到省里来做,由各省通过你自己的真实的情况进行采购,这样更灵活。”金维加局长进一步解释了安徽版带量采购的设计思路。
当然,由于这次谈判议价的品种均为非过评药品,确实存在质量差异性问题。对此金维加局长也明确表示:“ 区分质量层次是这次谈判采购的关键前提,比如有原研和仿制的区别,有不同品牌的区别,在设置入围限价、现场价格谈判的过程中都会考虑这个要素,这样才可以保证谈判的公平性。”
实际上,早在2019年年初安徽省发布的 《关于做好“17+13+x”种抗癌药惠民落地工作的通知》中,就已经设计好了带量采购谈判议价的基本框架。这个文件提出的“17+13+X”机制,就是在国家医保药品谈判促使17种抗癌药降价的基础上,通过省级谈判促使另外13种抗癌药降价,并持续扩大谈判议价的品种范围,将加法中的“X”不断放大。此次开展的部分常用药品及第二批抗癌药就是对“X”的第一次尝试。
做好准备,做好保障,让参加谈判的人都不后悔
从国家层面开展的药品带量采购来看,谈判议价工作可大致分为谈判前准备、现场谈判和谈判结果的落地实施三个步骤。而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谈之前做好准备,谈之后做好保障”可以说是决定谈判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谈判前准备——找好专家,选好品种,定好规则
首选是找好专家。《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此次谈判议价“从省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心血管科、肿瘤科、外科、相关内科及药学若干领域专家成立专家组,负责具体谈判议价工作”。
为什么请专家?金维加局长告诉我们: “这些专家基本都来自医疗机构,都有丰富的一线工作经验和药学知识,能够真正了解药品的使用效果和临床价值百科”。所以,让专家充分参与品种遴选、质量层次划分、谈判入围价确定等工作,不仅能确保这次谈判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而且也有助于后期谈判结果在医疗机构的落地实施。此外, 安徽医保局还特别在每个谈判组中安排了一名从事医保监管工作的专家。金维加局长说,这是向国家医保局开展医保目录谈判准入学习到的经验,“药价谈判是医保局作为市场购买方的一种重要参与形式,需要医保监管者参与其中。”
其次是选好品种。《实施方案》规定,“参加此次带量采购的有两类药品,分别是采购额占2018年度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抗生素类化药90%的产品和第二批抗肿瘤类化学药品80%的产品。在此基础上,结合2019年上半年采购情况及临床专家意见遴选带量采购目录。”
为什么这样选品种,金维加局长给出了两方面的考虑。 其一是谈判的可操作性方面,这些品种是基于安徽省以往采购数据统计出的采购量比较大的品种,按“既有品规既有用量”组织谈判,比较容易保障使用量,适合用“以量换价”的方式做价格谈判。 其二是患者用药方面的考虑,从安徽省医疗机构去年使用的药品中遴选谈判品种,能够在后期落地实施中减少品种替换对患者的影响。
最后是定好规则。“入围价”的设置是谈判规则的关键,只有确认接受谈判议价药品入围价的企业视为入围企业。那怎么确定合适的入围价呢?金维加局长认为,要靠大数据支持,专家来拍板。
安徽省此次谈判入围价参考了2016年以来全国省级中标价的最低价,省属公立医疗机构2018年度实际采购价的中位数价、平均价、最低价及“两票制”的第一票价格等 共计11个价格数据,再由专家论证议定。“这些数据放在一起,专家对于每个药大概在什么价位,能谈的幅度有多大就基本是有数了。”
谈判后保障——三个“货真价实”的政策
“所谓谈判,就是要谈判之前面对面,谈成之后手拉手。”金维加局长笑着和我们说。“你看在谈判现场的时候,专家和企业代表都在绞尽脑汁博弈,看起来我们医保局和企业是站在对立面的。但这是一种非常正常的市场行为,谈判就是应该这样。但只要谈成了,医保一定会让医院和企业感受到现在的选择是正确的。”
《实施方案》中对于此次谈判结果的落地实施作出了明确的政策保障规定,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解决谈判成功产品入院难的问题,要求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优先采购使用谈判成功药品,同时将不参加谈判或谈判不成功的产品列入监测预警目录,重点监控其采购和使用情况; 二是解决谈判成功产品临床合理使用的问题,对于谈判成功头孢菌素类药品,按照节约资金的40%用于激励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对抗癌药谈判成功药品不降低单病种付费标准; 三是解决谈判成功产品回款的问题,医保基金已经预留出相关预算,将通过基金专项预付、明确90天回款期等多项措施,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及时回款。
“言必行、行必果,我是一名从基层走上来的干部,深知诚信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医保局一定会当好‘店小二’,让医院和药企感受到我们的金牌服务”。在《实施方案》解读会上,金维加局长立了这样一个Flag。
所谓“破堤行动”,就是要敢于打破过去固守的平衡
金维加局长给这次安徽省谈判议价起了一个响亮的名字——破堤行动。他说,在全国我们率先对非过一致性评价药品进行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而且是 对相同药理功能的整类药品进行谈判,是严格意义上的“药品分类谈判”,而不是仅依据某一种药品的采购属性或质量属性谈判,具有开创意义、破堤效应,象征着打破价格居高不下的堤坝,让药价不断趋于合理。
不过,医疗机构、药企和医保这么多年形成的“堤”,哪里有这么容易破。金局长这份“踌躇满志”的背后,是一次次和各方阻力的对抗。
此次带量采购其实早在2019年初就开始制定方案,本来计划10月12日开始启动这项工作,但由于来自有关方方面面的阻力,让谈判最终在启动前一天叫停了。叫停以后,安徽省医保局再次组织专家、医疗机构征求意见,并重新向省领导汇报,报送政府常务会议统一研究、统一部署。“你可以想象到,过去这么多年大家都处于一个平衡的状态,一直以来也没什么问题,现在突然要打破,难度可想而知。”
但即便是这样,最终安徽省医保局还是“固执”地启动了这次谈判工作。金维加局长在谈到这里的时候眼神格外坚定,他说:“我一直坚持三句话,‘听总书记话,对老百姓好,干正确的事’,我们是干好事,又不是干坏事,为何需要怕这些阻力。”
事实上,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谈判范围原本涉及113个药品,包括47个抗肿瘤类和66个抗生素类,但最后只有9个抗肿瘤药和30个抗生素药品参加了谈判,将近三分之二的企业没有接受谈判入围价。看似“不太成功”的局面,金维加局长却能坦然面对,“这很正常,本来改革就是艰难的,价格虚高的堤坝需要慢慢打破,至少有39个药品参加了谈判,这就是破堤的突破口。”而对于网络上流传的一些质疑的声音,金局长则表示, 一定要真正弄懂政策本意,才能用好政策红利,省医保局会用实际行动回应质疑,用货真价实的保障政策让参加谈判的企业不后悔。
参与谈判的39个药品分成了3组,谈判进展顺利,一天之内全部完成。不过,金维加局长表示, “并不是说谈判结束了我们工作就结束了,春节前,我还打算安排走访谈判成功品种的制药企业,再听听他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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