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讯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云医保〔2020〕95号)(以下简称“方案”)及《关于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相关事项的函》要求,现将云南省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申报信息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2021年4月6日《云南省限价挂网药品价格动态调整申报信息审核结果公示(一)》中“审核通过”,且公示期内无申诉、质疑的药品,将于2021年5月18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目录详见附件1。
其中,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且申报了全国最低3个省份中标(挂网)价格的,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无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或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且无同通用名同规格剂型挂网药品的,医疗机构议价采购。
二、附件1中备注“企业名称变更”的药品,因企业名称与交易系统内企业名称不一致,生产企业需在2021年5月28日前,按照“药品交易系统在网交易药品企业名称变更办理须知”要求,将企业名称变更资料递交至交易大厦609室。其中,同时备注了“需样品备案”的药品,请在递交企业名称变更资料后以更名后企业名称,按照下述要求完成样品备案工作。相关药品将于2021年6月17日挂网交易。
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挂网交易目录中备注“需样品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
(二)企业完成样品备案后,应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附件2)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基药备案的企业,可延期至2021年6月15日下午17:00点(截止时间),在此时间前仍然未递交样品备案资料的需样品备案药品,将取消挂网交易资格。
四、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交易账号密码。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0871-65167613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09室(药械采购科)
附件:
附件1:挂网交易目录.xlsx
附件2:基本药物备案指南.doc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